夏季高溫,在陽光長時間暴曬下車內氣溫可能達到50℃以上,增加了汽車自燃的風險,駕駛員一定要多加警惕。有四類物品不宜放在車內。
1、打火機、防曬噴霧、碳酸飲料等罐裝帶壓力物品,受熱易發生膨脹。
2、花露水、酒精等,揮發產生易燃氣體,車內溫度過高,達到燃點或者遇明火,易發生轟燃。
3、老花鏡、放大鏡、瓶裝水等有凸透鏡效果的物品,長時間聚光發熱,容易引燃車內可燃物。
4、充電寶、手機等電子產品,高溫環境下電池易發生鼓包,有爆炸危險。
此外,做好機動車的日常檢查,防止電氣線路故障或接觸不良;車內裝飾材料最好選擇具備防火性能的;汽車長時間行駛在高溫下時,應該在中途多作休息,不要讓汽車長時間暴曬;給車輛配備滅火器,最好放置在觸手可及的位置,已經有滅火器的車主,要檢查滅火器是否“過期”,過期的滅火器需要盡快更換。